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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卫生监测科工作职责
2003-2-24 10:49:58
(1)对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及工作场所进行放射卫生监测和评价,并做好预防性放射卫生评价。为放射工作单位提供技术指导。
(2)对与人体健康密切相关的空气、食品、饮水和生活用品中的放射性水平进行监测。
(3)对含放射性物质的消费品、物料、伴生X射线电器产品和建筑材料等进行放射卫生监测与评价。
(4)对放射工作场所防护设施的设计、影响人体健康且与放射性相关的产品、场所、防护器材防护效果进行放射卫生评价。
(5)参与放射事故调查,并采取控制和防护措施。
(6)进行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掌握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受照剂量水平。
(7)对放射工作人员实施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档案。
(8)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放射卫生防护业务技术培训任务,负责开展放射工作人员防护知识培训。
(9)对下级放射卫生防护机构实施业务技术指导,并按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对下级放射卫生防护机构实施业务技术考核。
(10)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放射卫生防护业务技术情报、信息交流,负责有关放射生防护工作统计表的汇总分析和上报。
(11)开展放射卫生防护服务及专题调查和研究。
(12)承担院校学生的实习带教任务,做好外来进修人员的业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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