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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通过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机构技术现场评估
发表时间:2008-6-30
    根据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广东省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机构技术评估通知”(受理编号:P2008001)和《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2006)、《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2006)、《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机构、专业清洗机构及专用清洗设备技术评估程序》、《广东省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机构、乙级专业清洗机构技术评估程序(试行)》、《广东省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机构、乙级专业清洗机构技术评估细则(试行)》(2008年版)的要求,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专家组一行5人,于2008年6月25日在本中心五楼会议室,对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机构资质技术评估,中心副主任刘华章、陈坤才及各相关科室的正、副科长和业务骨干共32人参加首、末次会议。
    首次会议由本次评审组组长戴昌芳主任主持,评估组首先听取了刘华章副主任向专家组报告中心总体和开展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工作的状况;然后,评审组专家到相关的科室进行检查;审核了管理体系文件(包括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质量技术工作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及卫生学评价相关人员培训情况;查看了相关仪器设备档案10份、相关人员技术业绩档案20份、内审档案1份、相关检验报告26份;考核了10名授权签字人,对16名工作人员进行相关基本知识的笔试,对3名工作人员进行了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工程识图能力的口试,对10名工作人员进行了现场考核,考核内容包括:采样机器人的采样操作、集中空调送风口PM10的现场检测、集中空调风管积尘量的盲样考核、风管内表面微生物检测和军团菌分离培养演示考核。
通过上述考核与检查,按照相关评估依据的要求,专家组提出以下三点不符合项:
1、未制定定量采样机器人自校准规程。
2、军团菌分离鉴定原始记录信息不全,如缺少样品前处理过程,生化试剂诊断血清批号等。
3、卫生学评价报告欠规范。
    最后,评估组专家在末次会议上通报了现场评审结果,认为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组织机构内部分工明确、职责清楚;技术人员配备合理,实验室环境条件和仪器设备满足卫生检测与评价的要求;管理体系运行基本有效;现场考核和现场演示表明相关人员基本掌握了集中空调评价所需的工程识图、现场采样技术及相关项目检验技术。笔试成绩优秀。10名授权签字人能够胜任所授权领域评价或检验报告的签发。并推荐报相关部门正式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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